雪卵存精擬修例撤10年期限
文章日期:2025年3月14日
【明報專訊】目前自用的卵子或精子最多可冷凍儲存10年,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昨日宣布就修訂《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展開諮詢,包括擬取消相關儲存期的法律限制,不論儲存者性別、年齡或醫學情况,倘修例日後雪卵便不再有儲存期限。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歡迎修訂,認為有助營造生育氛圍,讓經濟條件佳、有意生育但年紀大的女性自由規劃,賦予女性更多生育自主權。醫衛界議員林哲玄稱理解需照顧不同人需要,但擔心發出政府鼓勵延遲生育的錯誤信息,建議當局加強解說。
據《人類生殖科技(牌照)規例》,自用的配子或胚胎最多可儲存10年。癌症或其他病人若因接受化療、放療、外科手術或醫學治療而可能喪失生育能力,胚胎儲存期限為10年,而包括精子和卵子的配子儲存期限,則為10年或直到病人年滿55歲。
確保市民悉風險 要求中心提供資訊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昨稱,根據前年檢討接獲的意見,並參考其他地區做法,擬修訂《守則》,包括將儲存期法律限制取消,不論儲存者性別、年齡或醫學情况。諮詢期至下月13日。
局方同時擬修訂《守則》執行措施,確保市民在無醫學原因下進行非必要及長期配子或胚胎儲存前,充分了解醫療風險,另擬要求持牌中心向病人提供相關資訊,如生育能力或妊娠率隨年齡增長下降、推遲生育的社會影響等,病人須在同意書表明知悉資訊等。
局方提出,持牌中心在配子或胚胎儲存一定時間後,須按病人情况提供輔導服務,在病人書面同意下才可延長儲存;另擬要求持牌中心提供額外統計數據作監管。
透過雪卵於41歲懷孕、前年誕子的林琳認為,政府從早前負面態度改為「主動出擊」拆牆鬆綁,相信對生育率有很大幫助,並賦予女性更多生育自主權。對於坊間憂延長雪卵期限或減低生育機率,她稱難以預計結果,舉例曾有個案人工受孕11次才成功,亦有癌症康復者在年輕時雪卵而重獲生育機會,認為至少有助營造良好生育氛圍。
過來人林琳:信助生育率
新民黨陳家珮認為10年儲存期限太嚴苛,令在職場拚搏但有意將來生育的女性感緊張,猶如「鬧鐘」般催促;社會雖明白「有仔趁嫩生」道理,但「緣分不能強求」,不排除有女性較遲才組織家庭。她歡迎修例,相信可讓計劃生育的女性有更多時間及機會。
據《人類生殖科技條例》,任何人不得向並非屬婚姻雙方的人提供生殖科技程序。陳家珮指曾有單身個案在雪卵期限將至,遠赴美國精子庫做配對及生育。她認為本港相關技術成熟,與其白白讓人才及金錢流失到海外,倒不如政府研究日後放寬至單身女性。
局方數據顯示,本港持牌中心儲存的卵子由2019年5104個,急增至2023年20,375個,惟同期各年僅雙位數病人使用凍融卵子,介乎21至50人。同期持續妊娠個案各年介乎2至7宗,撇除前年暫無數字,活產個案介乎1至5宗(見表)。
林哲玄憂大眾誤解政府信息
林哲玄認為,過去使用雪卵做人工受孕比率相當低,料修例僅少數人受惠,但明白當局需照顧不同人需要,包括未能找到對象或因個人原因未計劃生育者。他形容修例如「雙刃劍」,擔心大眾會錯誤接收信息,即毋須急於生育,但女性30歲後生育成功率會減低,且風險增高,建議政府宣傳今次修訂僅向少數有需要者提供生育機會,絕非鼓勵延遲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