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暴動脫罪5人再裁決 兩准自辯
文章日期:2025年2月18日

【明報專訊】5人涉參與2019年灣仔「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其後律政司上訴得直,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處理。原審法官昨於區院處理案中法律爭議,辯方要求法庭行使酌情權,讓其中兩名被告重啓案情以作自辯,惟控方反對有關申請,質疑當初是二人選擇不自辯。法官雖接納控方說法,但指上級法院就暴動議題作出一些有指導性裁決,令本案出現重大改變,遂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重審定於3月10日,屆時一併處理同案3名擬認罪被告的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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