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近日在網上看到一則帖文:一個信仰伊斯蘭教並已在清真寺宣誓的學生,指學校容許學生在齋戒月使用升降機,結果老師指「基本上都係女仔申請」,而不批准該名男學生的申請,引來討論。網友的各種討論中,包括宗教、性別、師生關係、執行校規等。關於此事,似乎不宜就學生的一個帖文而在報章公開討論,但由此引伸一個問題:本港教育體系裏,有沒有尊重人權?而教師又有沒有足夠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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