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房委會為打擊濫用公屋,早前提出兩項措施︰一是設立「舉報濫用公屋」機制,市民舉報並得到房委會確認的個案,可得到最多不超過3000元的獎賞和嘉許狀;二是提出修訂《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刑事化,濫用的住戶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