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權註冊制擬推 「逐步取代」契約註冊 將發紙本證明 不再依賴舊文件
文章日期:2025年1月16日

【明報專訊】發展局長甯漢豪昨表示,政府準備推行業權註冊制度以逐步取代現行的契約註冊制,新批土地先行,並於今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提交《土地業權條例》修訂草案。她稱新制度下,業權註冊紀錄是業權不可推翻的證據,物業業權可通過查閱業權註冊紀錄來確定,毋須再翻查以往業權文件;但土地註冊處仍會就每個物業發出一份一般約一至兩頁紙的業權證明書,以回應公眾希望持有一份紙本業權證明書的訴求。

商界(第三)立法會議員嚴剛昨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指紙本房產產權證明不便儲存保管,關注政府有否檢視經土地註冊處核准的「影印契」是否具法律效力。甯漢豪稱,在過去3個財政年度,即2021/22至2023/24年度,土地註冊處平均每年提供約9.9萬份土地文書核證副本,涉及轉讓契約的文書只佔3%。她稱,現行契約註冊制度下,業主須保存樓契的實物正本,法院曾裁定若因樓契遺失而對業主的業權產生疑問,業主需提供令人滿意的證據。

議員倡產權證明電子化

甯:業權註冊制屬第一步

嚴剛提倡產權證明電子化,建議可在房委會「先行先試」。甯漢豪回應稱,不少經濟體沒完全走向產權證明電子化,她估計電子化產權證明或會帶來不安,要小心行事。她又形容業權註冊制度屬「第一步」,將視乎社會接受程度及其他經濟體做法,再考慮下一步應否電子化產權證明,相信需時討論。

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則關注業權註冊制度時間表。甯說,政府會以「先易後難」策略推相關制度,新批土地涉及較少爭議,故先推行;至於現有業權,有關部門需審查契約,並確立業權,倘某一方在確立過程期間出錯而引起爭議,法律、地產及保險業界重視有關賠償該如何處理,正與當局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