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假口供擅銷7案 警認公職失當囚3年
文章日期:2025年1月14日

【明報專訊】男偵緝警員涉2019至20年間在7宗案件偽造口供、向上司假稱受害人不追究等,早前承認7項公職人員失當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替代區院)判刑。法官批評,被告為一己之私、希望盡快處理囤積案件,不惜在短短9個月內偽造7份不追究供辭,持續犯案,影響公眾對警隊信心。法官又斥被告曾堆砌各式犯案理由淡化自身責任,判監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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