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發展局上月底公布新界北新市鎮(下稱新北)和馬草壟初步發展建議,未提及文物保育。局方上周回覆本報查詢稱,將全數保留發展區內22個獲評級歷史建築,當中3個為二級歷史建築,其餘19個為三級(見表2)。有環團認為大部分建築位於原居民村,屬私人土地,縱獲局方承諾亦難保在發展誘因下被業主清拆,倡政府收回土地作保育用途,發展文化深度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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