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王星獲救 被禁錮港人家屬求助泰領館 副領事:一視同仁 盡力營救
文章日期:2025年1月9日

【明報專訊】港人被「賣豬仔」到東南亞國家死灰復燃。截至去年12月31日,執法部門接獲相關禁錮求助共26宗,較去年11月底增3宗,當中13人已回港,另外13人人身自由受限但仍安全。有受禁錮港人家屬與油尖旺區議會前副主席余德寶到泰國駐港總領事館遞信,稱具知名度的內地演員王星被困當地數日即獲救,相反家人「無人關注,就一直被困」,希望泰方可助營救,亦冀內地和本港政府與泰國加強溝通合作。余引述與求助個案家屬會面的泰國駐港副總領事Ranida Chamchalerm稱,泰方強調對個案一視同仁,承諾盡力營救。

家人做「代購」工作被拐 贖金50萬美元

數名被禁錮港人家屬昨與余德寶到泰國駐港總領事館求助。其中一名家屬Kelvin稱,其家人約4至5個月前稱要從事「代購」工作,「突然間過了幾天不見了」,之後便收到操普通話者的來電,要求家屬交出50萬美元贖金,否則其家人便需在緬甸園區工作。他說數月內與警方及入境處聯絡數次,惟至今並無進展,「好像沒什麼作用、沒什麼消息,很無助,不知可以找誰幫手」,而且Kelvin與事主由最初可每日經社交媒體溝通,至近一兩個月只可每周溝通一兩次。

前區議員:「台日代購」招徠 赴泰「取文件」綁走

余德寶稱,近半年收到6宗求助,相關港人報稱被禁錮緬甸「詐騙園區」兩個月至約半年。他稱犯罪集團詐騙手法有變,由提供「包食宿」工作機會招徠,改為請人從事「日本、台灣代購」,6宗求助個案事主均因此受騙。騙徒先安排事主「代購」行程,後突要求前往泰國「領取文件」,並安排事主乘搭凌晨班機,到埗後便會被人載往緬甸,贖金由以往20萬至30萬港元增至過百萬元,被禁錮者以往可與家人直接溝通,惟現時只能簡單「報平安」。他亦提及王星迅即獲釋的個案,質疑為何「我們(求助個案)家屬要等四五個月,甚至無了期等待?」

保安局:已循駐港公署跟進

保安局回覆查詢時稱,入境處已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國家駐當地使領館跟進,呼籲市民切勿輕信網上招聘廣告,警惕聲稱能「賺快錢」、不拘學歷或工作經驗但報酬異常優厚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