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告陸振中昨供稱,他26歲加入警隊任見習督察,35歲成為總督察,於案發的2022年升任警司,時年42歲。控方問及,陸是否算得上年輕便成為警司,陸不同意,稱當時警隊人手出現斷層,有同袍未滿40歲已成為警司。據他經歷,一名督察於見習期間須每半年接受4名上級的工作評核,即總警司、高級警司、警司及總督察的會面及評核。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