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13歲舊生性交拍片 小學駐校社工控7罪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28日

【明報專訊】小學駐校社工涉嫌六度與未滿16歲的舊生性交,控罪地點包括其寓所,其間更曾拍攝女童的色情影像。該社工被控6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待準備轉介至區院所需文件。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4日再訊,被告期間准以2000元保釋,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得離港。

被告王樂天(38歲、駐校社工)被控6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稱他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3個不同日子,在北角孔雀道60號明園大廈第二期A座某室與年約13至14歲的女童X三度非法性交;以及其間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X的一條視頻。被告另被控在同一段時間內,分別在前述單位、明園大廈第二期B座某室及北角麥連街18號富薈炮台山酒店與X非法性交。

【案件編號:ESCC 3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