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農民賣羊肉賺180官罰10萬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明報專訊】地方政府在經濟疲弱波及財政收入壓力下,以罰單創造非稅收入引發民怨。江蘇鹽城有農民去年賣羊肉獲利180元(人民幣,下同),被當地以未檢疫為由開罰10萬元,農民因不服被罰而告上法庭。案件周二在鹽城市中級法院開庭,但法官當庭未作出判決。
《法治日報》昨報道了案件在鹽城市中級法院開庭的消息,但法官當天暫未作出二審判決。大部分網民對被罰款的農民表示同情,並認為案件存在不公。
事發2023年11月,大豐區市監局人員查獲陳廣芳攤位上擺放的一條羊體和6個羊頭,這些羊肉沒有依規定檢疫並蓋章。陳在3天後遞交了「情况說明」,提到家中有老人身患淋巴癌晚期,生活困難,希望能從輕、從寬處理。
原罰13萬 申辯未採信
但今年1月,市監局仍向陳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罰款13萬180元。區市監局經聽證及討論後,並未採信陳的申辯,最後只將罰款降為10萬元。陳之後告上法庭,但遭一審法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