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17童 余華英上訴駁回勢處決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明報專訊】拐賣17兒童的雲南「拐子婆」余華英上訴案,昨日在貴州省高級法院二審開庭審理,法院當日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就余華英的死刑裁定報請最高法院核准。預料最高法院會很快核准並執行。
被余華英拐賣、長大後成功尋親並將余華英送上法庭的楊妞花,昨聽審後感嘆「這次是最後一戰」。楊說,整個庭審過程中,余華英態度囂張惡劣,「她還是覺得自己沒有錯,一直到宣判結果出來,她的眼淚掉下來了」。楊妞花代理律師王文廣說,審判長讓余華英簽字時,她仍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稱要申請援助律師。
央視報道,經法院審理查明,余華英1993年至2003年間分別伙同龔顯良、王加文為謀取非法利益,長期在貴州、重慶、雲南等地流竄作案,物色兒童拐賣,得手後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邯鄲出售獲利,共拐賣兒童17名。法院認為,余華英2004年因拐賣另外兩名兒童被判有期徒刑8年,其主觀惡性極深,犯罪後果極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