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案 次被告手機曾洽購化學品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初新冠疫情期間策劃3次爆炸,昨在高院第20天審訊。根據警方檢取的手機對話,次被告李嘉濱涉用微信聯絡內地化學物料公司,商討將鎂粉和鋁粉運送來港。內地公司起初表示「沒有備案這邊不能銷售」,李提議「一點一點運」,雙方終確認訂單。此外,警員供稱從明愛醫院的閉路電視片段認出李嘉濱,因李走路時雙手搖擺,形容感覺似「丞相」。
警員溫文鏡供稱,從李嘉濱的OnePlus手機發現裝有微信和Telegram等程式,溫拍攝783張照片為證,及後交予網罪科擷取手機資料。庭上顯示,手機的機主加入「烘焙同好會0.3」、「將軍澳追思會」、「九十二籤」和「黑警死全家」等Telegram群組。
曾問同黨「直衝菲律賓要幾耐?」
根據Telegram對話,機主疑和同案多名被告發送信息。被指是張家俊的帳號向機主稱,正聯絡「金主」商討能否提供金錢。另外,機主曾問「直衝菲律賓要幾耐?」疑為何卓為的帳號回答只能去公海,要找外面的船接駁。機主再問「去到咩位置?」何回應「蒲台島以南公海位置」。
此外,涉事手機機主的微信名稱為Ben,曾與多間內地原材料供應商發信息(見表)。機主以製作「還原劑」為由,向供應商查詢購入鎂粉、鋁粉、碳纖板和氧化鐵粉等,其間機主傳送大角嘴宏創方的地址,並附上李嘉濱的名字,有內地公司稱呼機主為「李總」。從對話可見,機主向一間公司訂購30公斤Fe粉、10公斤Al粉和1公斤鎂粉,涉款1500元,雙方曾發送支付寶二維碼和寄件單據。
手機有炸彈草圖 硝酸鉀照片
庭上所見,手機被搜出「thermite bomb」(鋁熱彈)和「pipe bomb」(喉管式炸彈)的草圖,寫有「錫紙碎要pack實」、「打開直至引火要1至2分鐘」和「把喉管擰實」等字眼。此外,手機搜出硝酸鉀的照片,溫文鏡供稱曾在宏創方單位搜出硝酸鉀。
警從CCTV步姿認出次被告
控方指稱,2020年1月27日多名被告曾引爆放在明愛醫院廁所的炸彈,李嘉濱疑在場放置炸彈。溫文鏡作供時透露,他花費逾7個月時間翻看李的閉路電視片段,能認出李的髮型、眼眉和步姿。庭上播放明愛醫院當日的閉路電視片段,溫稱片中人是李,因李走路時雙手搖擺,「好似一個丞相嗰種感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