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廣場擬回收國旗 北京徵意見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明報專訊】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聯同市委宣傳部等多部門制定《北京市國旗升掛使用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在天安門廣場等使用國旗較多的景區設置國旗收回點,並提議升旗儀式時應奏唱國歌。微信等用戶可使用國旗頭像,但帳號不得有不合法、侮辱性質等內容。
《北京青年報》報道,徵求意見稿全文共29條,內容包括國旗製作、銷售、升掛、使用、收回及其管理活動。除《國旗法》規定外,北京市提出,舉行升旗儀式時,應當奏唱國歌。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在場人員不得有損害國旗尊嚴的行為。學校除放假外,應每日升掛國旗,並每周舉行一次升旗儀式。
要插掛國旗的國慶節及重大活動,同一道路兩側插掛的國旗應協調統一,禁止將國旗插掛在不符合安全或其他規定的設施設備上;遇大風、沙塵暴、中雨、中雪、冰雹等惡劣天氣,可以不升掛國旗。
景區設回收點 國旗頭像可用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在街鄉鎮政務服務場所及具條件的社區常態化開展國旗收回工作,天安門廣場以及人流密集、使用國旗較多的景區等設立國旗收回點。收回後的國旗每年年底送至指定處置單位。未按規定升掛或收回國旗,任何人有權報告。接到報告後,有關單位部門除了依法依規處理,還應該及時向報告人反饋處理情况。
根據徵求意見稿,北京市倡導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場所使用國旗及其圖案,表達愛國情感。針對「在微信等社交平台的帳戶頭像上附着國旗圖案是否合法合規」的問題,徵求意見稿明確使用國旗頭像行為並不違反法律,但要注意帳號本身是否含有不合法、侮辱性質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