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電視劇創新 廣電總局撤製作單位審批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明報專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新聞發言人昨就電視劇製作單位審批管理回答記者提問,表示取消設立電視劇製作單位審批是落實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對於加強改進電視劇管理和服務;激發電視劇行業創新創造和發展活力;推動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深度融合、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新華網報道,《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將於2025年1月20日施行,決定刪去《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中「設立電視劇製作單位審批」的相關條款。
明年1月施行 單位須申經營許可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新聞發言人稱,根據修改後的《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和廣電總局相關規定,從事電視劇製作業務和從事其他節目製作業務一樣,應取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製作經營廣播電視節目,毋須另行申領《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發言人說,取消前述審批後,廣電總局將進一步加強改進電視劇拍攝製作備案公示、創作指導、內容審查等工作,通過實行電視劇拍攝製作備案公示制度、內容審查和《電視劇發行許可證》制度,不斷健全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流程監管機制和創作生產全流程質量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