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牙科畢業生須實習 下周交立會先訂後審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12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今年7月在爭議下通過修訂《牙醫註冊條例》,強制牙科畢業生實習至少一年。醫務衛生局昨向立法會提交第二份修例生效日期公告,訂明牙醫實習和評核條文明年4月1日生效,變相敲定明年畢業牙科生須完成實習方可正式註冊。公告今日刊憲,下周三(1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衛生署安排參觀了解實習環境

醫衛局表示,本地牙科畢業生和通過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會先獲臨時註冊資格,並須在指明機構、包括衛生署和醫管局經過實習或評核期,一般為期12個月,完成後可獲頒授經驗證明書,以正式註冊。該局稱,衛生署已安排所有香港大學牙醫學士6年級生本月參觀轄下牙科服務單位,讓他們了解實習工作環境。

局方稱,公告指定明年4月1日為相關條文實施日期,旨在預留足夠時間讓牙管會和港大牙醫學院理順行政和準備工作,盡早妥善處理臨時註冊申請,以便屆時畢業生順利過渡至實習安排。至於非本地牙醫,該局稱安排可讓早前已通過許可試者有充裕時間,在新例實施前向牙管會申請正式註冊。

牙科護理專業人員目標2026年註冊

至於修例的其他條文,醫衛局稱牙管會爭取2026年讓牙科護理專業人員註冊,屆時將需要實施有關條文;有關牙管會組成中涉及由選舉產生的委員等,政府和牙管會會就選舉事宜和修訂行事程序向立法會提交規例,相關條文會在訂立規例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