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判辭,馬俊文曾在書面申訴稱「現今之香港環境已無法反抗,唯有接受現實」。懲教署長批評馬基於實際情况妥協,無對危害國安展示真誠悔意,未能通過國安測試。判辭亦披露,23條生效後前兩日,審視國安被告可否減刑的「犯危國家安全罪行的在囚人士評審委員會」(下稱評審委員會)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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