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農業優先區 未納北都發展區土地 團體:北都優質農區不少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5日
【明報專訊】漁農自然護理署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在北區、大埔、元朗及離島區界定37個「農業優先區」,涉約980公頃土地,當中約78%土地用作農耕,明年初會向農業界、區議會、鄉議局、城規會等持份者介紹。對比北部都會區已劃出的新發展區,被劃為農業優先區的土地都不在有關範圍。有團體關注不少北都內的優質農區未獲納入,未能做到城鄉共融。有議員稱選址涉及北都非發展區的土地,估計署方盼業權人對發展農地作其他用途「死心」。
980公頃 680屬私地
根據漁護署所交文件,37個「農業優先區」包括北區蓮麻坑、元朗山下村等(見圖)。980公頃土地中,約760公頃用作農耕,當中約80公頃屬政府土地,約680公頃為私人土地,其餘約220公頃為支援農耕的現有道路和農業配套設施等。署方在文件提到,劃定農業優先區目的是鼓勵有關用地作常耕用途,同時推出支援措施。
擬設計劃助租地配對務農
漁護署將設立「政府農地租賃計劃」,有意從事商業農作物生產的農民,包括受政府發展項目收地影響的農民,可租用優先區內的政府土地。署方又會設「專屬」農業復耕及配對計劃,為有意租用優先區內私人土地作農業用途的農民與土地業權人配對。
陳月明:
讓非發展區農地改劃「死心」
北區區議員、打鼓嶺鄉事委員會主席陳月明表示,優先區涉及北都農地,如蓮麻坑、沙頭角、八鄉、下白泥一帶農地,只是不在新發展區內,認為優先區旨在保持農業可持續性,估計漁護署物色優先區時曾確保不涉及發展區,讓業權人對發展農地作其他用途「死心」,亦讓農戶及有意投身農業者放心投資和加大規模。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表示,不少北都優質農區未納入「農業優先區」,如羅湖沙嶺、上下山雞乙、大埔田等,認為未能做到城鄉共融,並質疑政府沿用現有措施支援優先區,包括配對復耕計劃及農業基金,不解優先區較其他農地有何優惠措施,並敦促推出新措施協助保存農區的水土資源。
漁署一般不反對區外非農業申請
長春社同意部分選址為傳統農業重鎮,惟打鼓嶺、坪輋一帶位於北都新發展區的農地未納入優先區,具潛力農地如大嶼山梅窩亦不在優先區內。長春社引述政府文件指漁護署一般不會反對優先區以外農地的非農業申請,因此擔心農地將被大幅改動甚至破壞,建議政府長遠要增加更多誘因,鼓勵私人業權人釋放農地作農耕用途,而非改劃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