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前開Twitter談制裁 拍板《蘋果》一人一信 黎智英認倡制裁內地貪官 稱最有效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4日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101日審訊。黎智英圍繞2020年5月《港區國安法》實施前的事宜作供,證供顯示黎一周內接連開立Twitter帳戶,發帖贊同制裁支持立法的政協委員,並在時任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提議下以《蘋果》名義發起「救港」行動,圖阻法例實施。他又接受外媒訪問主張制裁內地貪污官員;黎在庭上確認當時已認為此法最有效。

據控方案情,當時有消息稱2020年5月人大常委將就《國安法》立法,黎智英同年5月21日向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發信息稱「╳街打到嚟喇」。黎智英昨在庭上指出,當時雖未公布詳細內容,但已聽聞條文嚴苛,為此擔憂。辯方指翌日黎在Twitter發布首則帖文,黎確認,稱認為是開始經營Twitter的好時機,讓世界知道香港狀况,指港現有法律制度將被取代。

辯方昨在庭上就2020年5月23日至28日事件逐項提問黎,其間展示黎在23日的另一則Twitter帖文,當中附上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拉橫額支持《國安法》立法的照片,問「美國政府應否將這些人列入制裁名單?」黎在庭上供稱帖文內容是陳沛敏的提議,而他同意,因相中人支持損害香港自由。

「我是老闆」未理《蘋果》高層反對

另外,5月24日《蘋果》在頭版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計劃,25和27日亦有刊登相關內容,27日的版面印有向特朗普表達訴求的「三大方法」,即透過Twitter、facebook和白宮聯署。黎在庭上回應,當時覺得面對中共的唯一方法是勇敢,處於危機之中應做任何能阻止《國安法》的事,他知道陳和時任社長張劍虹都不贊同計劃,但最終仍成功發起,「因為我是老闆」。辯方問有否任何同事支持他?黎稱提議的同事一定支持他,認為該人是本案中無被起訴的時任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

否認直接要求制裁 僅覆美副參謀長

辯方續展示5月26日黎智英跟張劍虹的通訊紀錄,黎提及盼出現更嚴厲的制裁;黎智英回應辯方提問時稱,他認為當時的制裁措施傷害不夠深遠(does not bite)。同日黎接受「霍士財經網」訪問,表示應凍結內地貪污官員在美國的銀行戶口,以及停止向內地輸出科技;黎在庭上亦承認該是他的主張,後者屬制裁的一種,但非敵對行動。

27日美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向黎發送一封電郵,載有題為〈U.S. Weighs Sanctions on China Officials, Firms Over Hong Kong〉的文章,黎曾在電郵回覆應凍結內地貪污官員銀行戶口;辯方昨庭上問道,這是否黎對Keane的直接請求,黎否認,稱只是回覆電郵內容。

同日黎另在Twitter帖文呼籲特朗普重提上述凍結的主張;辯方在庭上問黎提出的原因,黎解釋該些官員正是提出實施《國安法》的人。

辯方在庭上播放28日黎分別接受彭博社和英國BBC的訪問片段,黎當中表示「我們唯一的救贖是特朗普實施制裁」,而最有效的制裁是針對內地貪污官員;黎回應稱是他當時真誠的想法。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51/22】

明報記者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