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上回提到,立法會制定的法律須報人大常委會備案。由1997年回歸到今年8月,香港已向人大常委會備案了844次,不止是新訂立的法律,連修訂法例也會報備;有一些表面看來跟憲法、《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等等不太相干的,例如「的士司機違例扣分制」,原來中央也會有專門審查報告。法工委副主任張勇形容,這種依賴實踐、沒有文字規定的備案安排「做得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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