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涉警總兩非禮同一女 押後2月再訊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30日

【明報專訊】高級警司周毅剛涉嫌今年7至11月於灣仔警察總部內兩度非禮一名女子,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已停職。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給予法律意見和索取控方文件。裁判官屈麗雯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4日再訊,其間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周毅剛(49歲、控罪書無報稱職業)被控2024年7至8月之間某日在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41樓猥褻侵犯女子X,以及同年11月1日在同地猥褻侵犯X。警方早前表示被告已停職。

辦公地址與案發地點同層

控方表示準備好答辯,辯方申請押後和擔保,控方不反對,但希望施加保釋條件。裁判官聽罷雙方陳辭後准以現金保釋,另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和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控方稱本案若排期審訊,會申請讓事主以視像形式作供。

據政府電話簿資料,周毅剛職位為高級警司(支援科),辦公地址為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41樓。

【案件編號:ESCC 31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