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高院在本月19日就47人案判刑,部分被告人在求情時聲稱其犯罪時並不知道有關行為是違法的,法院同意就此因素對有關刑期作出3個月的減刑,但案中兩名被告(戴耀廷和楊岳橋)例外,因為他們是法律界人士。那麼,在被指控為串謀顛覆的初選行為發生時,法律界人士是否應預見到有關行為可能觸犯國安法第22條(顛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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