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房法律專家徐清波:「片區開發」更好發揮地皮功能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明報專訊】政府邀請企業代表明天到北部都會區實地考察,多間大型地產發展商皆有獲邀。上月發表的《施政報告》提出在北部都會區引入內地的「片區開發」模式,今期本欄亦專訪廣東合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徐清波就此分析,他是內地公司併購、建設工程及房地產法律專家,已為過百家港商提供過內地土地受讓、投資、改造、轉讓及工程建設、不動產租賃等綜合專業法律服務。

內地城市更新多採「片區開發」

徐清波指出,內地新規劃或改造的園區、社區或者開發區,以「片區開發」屬常見,此相對嶄新的規劃及發展方式考慮到地塊的多種需求,包括工業、商業、住宅、交通及生活設施配套等,在此情况下採用「片區規劃、片區改造、片區開發」,相對更加好發揮該地皮的功能。

根據徐清波的介紹,其實內地城市更新往往以「片區開發」的形式出現,令土地有新的規劃,現時主要可分為兩種方法:「第一種方法是將以前權利人的權利通過收購、徵收或某種方法變為政府的權利,再將片區出讓給開發商開發;第二種方法是發展商去完成收地或形成一個單一開發主體,然後再按照政府的新片區規劃去開發建設。」

徐清波總結,一般情况下開發大型的片區,通常是有經驗有實力開發單位,通常他們有自己內部的法律團隊,其律師事務所有一些個案都有參與此法律團隊,但主要工作都是由內部進行,原因是工作量非常大且長期、並涉及與政府買地開發整體投入安排的商業內容,因此這些開發單位會組建自己內部的法律團隊,有特別要求的會聘請外部法律專家和團隊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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