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塑滿月食肆走數 環署收43投訴 其中兩宗書面警告 限10天改善否則罰款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23日
【明報專訊】首階段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膠產品法例的適應期上月21日結束,惟本報記者發現適應期結束後約一個月,仍見至少3間食店向堂食顧客提供不合規餐具,當中有店員指外賣顧客臨時「轉軚」改堂食;亦有食店負責人尚未知有何禁用餐具。環保署發言人昨表示,就下游的酒店和食肆,環保署過去一個月共接獲43宗有關投訴,並已向當中兩宗個案發出書面警告,倘10個工作天內不改善,便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在適應期內,署方主動派員巡視本港超過47,700間餐飲食肆、零售店和酒店賓館,隨着適應期結束,署方過去一個月派員巡查適應期內約160間仍未合規的源頭銷售店舖,發現所有這些店舖均已符合新法例要求。至於下游的酒店和食肆,發言人稱環保署過去一個月接獲43宗有關投訴,已調查各宗個案,絕大部分已更正,有兩宗進一步巡查時仍未有具體行動改善,環保署已發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改善,否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昔未合規160零售舖已符要求
發言人稱,適應期過後,業界積極配合新法例,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有關產品的習慣亦有改變,例如外賣「走餐具」的市民比法例實施前明顯增加,估計新法例每年平均可為本港減少逾6000萬套即棄餐具。
環保署曾在上月22日、即適應期結束後向本報稱「沒有發現嚴重違規情况」。環保署昨回覆本報解釋,如發現零售商仍未符合新法例要求,即屬「嚴重違規情况」,會即場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10個工作天內改善。
店員稱客人外賣轉堂食
本報記者本周二(19日)在西九龍中心的美食廣場觀察,約60間食店中有兩間仍向堂食顧客提供不合規餐具。有川菜食店在出餐時,偶然會向堂食顧客提供即棄膠兜。店員稱,部分顧客在店員出餐時,臨時「轉軚」改為堂食,店員來不及換上即棄紙兜,因此店員每次下單時,皆會問清楚顧客需堂食或外賣,以免誤墮法網;亦有顧客曾經投訴紙餐具容易爛,向店員索取多隻紙匙羹。店員希望政府能向顧客加強解說「走塑」法例,讓他們理解食肆難處及願意配合。
當日現場所見,有泰式食店向堂食顧客供應海南雞飯套餐時,以即棄膠兜盛湯。店員解釋他們只是按老闆吩咐行事。
有負責人稱缺人手不清楚規例
翻查資料,環保署今年4月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美食廣場內的食店一般會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和提供食物,美食廣場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業務模式基本上與一般餐廳沒有分別,因此美食廣場的食店也須遵守就堂食餐具管制規定。
另外,記者同日亦在深水埗一間兩餸飯店內發現,不論食客選擇堂食或外賣,店員同樣以即棄膠盒盛飯菜;湯品則用可重用碗具。飯店負責人黃太說,因清潔工不足,故用膠盒盛飯菜,稱不清楚首階段管制有何禁用餐具,暫未有人向她解說,反問記者:「是否現在不允許用膠盒?」她又承諾會物色合規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