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賦權在法庭程序使用遙距聆訊的《法院(遙距聆訊)條例草案》今日刊憲,政府下月4日將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草案建議,在涉國家安全法律程序、刑事案件正審(criminal trial)及少年庭聆訊等不引入遙距聆訊,但在符合司法公正下,於保釋申請、審前覆核、提訊聆訊中等刑事程序,容許法庭有權遙距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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