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熱搜:收「大房東」律師函經營受擾 有租戶擬搬走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明報專訊】今年4月入駐創悅灣的租戶陳先生對本報表示,創悅灣與新仕誠之間是「大房東與二房東」的糾紛,理應不影響租戶,但其間發生的一些情况卻對其構成一定干擾。陳先生從事光伏投資與技術服務,今年4月經朋友介紹,與創悅灣簽訂一年租約。
指「大房東二房東」糾紛不應影響租戶
陳先生說,今年中留意到新仕誠在園區張貼「大字報」,亦看到創悅灣的澄清通知,「起初並不以為意,有什麼問題應該是他們雙方解決,不能影響到租戶」,沒想到租戶確實受到干擾,「有較長一段時間,升降機壞了不能用,整棟樓的人每日走樓梯,十分不便」。此外,有幾日不斷有保安上樓聲稱巡邏。陳說,本來園區貼大字報令人觀感就不好,還要停升降機及常常有保安在公司門外走來走去,非常影響業務。
另一方面,曾有新仕誠職員找上陳先生,着他改與新仕誠簽租約,最終被他婉拒:「我跟創悅灣還有合約在身,又簽多一份?恐怕不合規矩嘛。」最令陳擔憂的是後來收到新仕誠的律師函,敦促他要在9月27日前與新仕城簽約,否則要搬走,「我們又不是跟你(新仕誠)簽約,你跟二房東有拗撬也不應該搞到租戶吧」。陳說,新仕誠這做法令他感到十分擔憂,經思考再三,上月底還是決定搬走,「受干擾是考慮搬走的一個重要因素」。至於與創悅灣餘下合約怎處理,他說:「跟他們有商有量,在協商處理中。」
去年跟創悅灣租舖經營快餐店的王小姐說,創悅灣與新仕誠發生矛盾期間曾停電,當日已恢復,影響不算很大,也有新仕誠員工上門聯繫過,但沒表明一定要跟他們簽約或否則要搬走,快餐店現在仍繼續經營。她說:「跟創悅灣還有合約在身,如果有什麼情况,會從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