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涉四度借醉圖姦前下屬 同鄉事主:視「張總」前輩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明報專訊】從內地來港的已婚銀行男職員外出飲酒後,由同為內地人的前女下屬送返寓所,男子涉藉詞邀請對方欣賞名畫,在家中四度企圖強姦女子。被告否認4項企圖強姦罪,昨在高院受審。事主以普通話作供稱,視被告「張總」是前輩及同鄉,因擔心拒絕冒犯被告而順從他的主意,但她稱位於睡房的中國水墨畫很普通,質疑被告故弄玄虛,她憶述案件經過時一度飲泣。
憂對方感冒犯 順從「入屋賞畫」
被告張進國(56歲)被指2021年6月19日,在牛頭角啟德1號的住所,4次企圖強姦內地女子X。案件由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審理。控方開案陳辭稱,於2019年,X被派往香港一間銀行工作並認識作為上司的被告,翌年轉職到另一銀行。被告和X是朋友,X曾應邀多次前往被告家中,與被告一家吃飯。
2021年6月18日晚上,被告約X在銅鑼灣見面及介紹男友人讓X認識,X與被告和其男友人再去中環飲酒。翌日凌晨2時,同行男友人離開後,被告表示司機將接載他,X陪同被告等候,但司機沒現身。由於擔心被告醉倒,X送被告乘搭的士回家。被告下車時聲稱要有一幅珍貴的畫讓X看,遂邀請X到其住所。
要求戴避孕套拖延 終未遂
凌晨約2時多,X到訪被告家中,屋內只有兩人。被告擁抱X並拉她入房,大力推X落牀,再壓在X身上,X嘗試避開被告。被告脫掉自己的衣服,親吻和觸摸X身體,咬X的胸部及下體, 然後脫去X所有衣服。X為了拖延時間,她着被告佩戴避孕套並且反抗,被告將陽具插進X的私處不果。
由於X和被告感疲累,X要求被告讓她回家,被告不肯,兩人在牀上休息。X跟被告談話令他冷靜,但被告再3次企圖強姦X,X不斷掙扎未能成事。至早上約7時,X穿衣離開單位。案件今(19日)續。
【案件編號:HCCC 1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