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撞人案 粵省委:公共場所強安管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17日

【明報專訊】廣東省委常委會昨日召開擴大會議,針對珠海的「11·11」駕車撞人案,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案件處置和維護安全穩定工作。會議要求全面加強社會面治安防控,深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強化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包括公共場所落實「硬質隔離」,全面升級安全基礎設施配置。

珠海一名62歲樊姓男子涉嫌在11日晚上駕車故意衝撞珠海體育中心內的人群,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傷留院。樊某事後自殘重傷,昨日,珠海市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樊某。

化解社會矛盾 巡密集場所

廣東省委書記黃坤明昨日下午主持省委常委會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中央領導人有關指示和中央有關會議精神,聽取有關負責官員關於案件處置工作進展以及全省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情況匯報。

會議指出,這次珠海案件給平安穩定大局造成嚴重影響,給群眾生命安全帶來慘痛損失;要及時創新和完善社會治理方式手段,全面提升維護安全穩定的能力水平;要高質高效推進案件偵辦,依法嚴懲兇手,震懾犯罪、安定人心。

用水泥路障 人車分流

會議要求開展風險源頭治理,按照中央有關專項治理部署要求,全面加強社會面治安防控,有力推進拉網式排查打擊整治行動,強化對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巡邏防控;要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嚴防發生惡性案件和個人極端案事件。

除此之外,會議要求強化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堅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落實「人車分流」和「硬質隔離」。「硬質隔離」指水泥、鋼鐵等材質的非移動管理式路障。此次案發後,目擊者稱樊某駕車輕易撞開鐵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