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推新三級指揮架構 稱分清職能增效率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17日
【明報專訊】警方推出新警隊指揮架構,取代以往的「兩層」及「三層」指揮概念。日後不論行動性質和規模,總部均按「策略指揮」、「戰術指揮」及「行動指揮」三個職能,分配工作予總部、警區或分區等不同部門執行;有別於以往先決定需負責的部門後,再向各部門分配職能。有資深警員稱,近日經內部檢討後,認為以往的指揮概念易造成溝通混亂,相信新架構清晰劃分各級職能後,有助人員理解。
已向學堂講解執行細則
前線指揮官將持續受訓
警方回覆稱,新指揮架構清楚界定及明確劃分各級指揮官的角色和職責,能為指揮官提供清晰指引,從而提升警隊指揮能力;而行動部早前已向有關單位及警察學院,講解相關架構及執行細則,前線指揮官將持續受訓。
以往警方按行動性質和規模,分別沿用「兩層」或「三層」指揮概念。以煙花匯演為例,由於牽涉九龍及港島範圍,總部會按部門「三層」分工,即由總部指揮中心判斷需要採用人群及交通管理等策略;西九龍及港島總區等指揮中心再按上級策略制訂戰術方案,包括該區所需人手及需否封路等;最後由油尖區及灣仔分區等指揮中心落實戰術方案。
據了解,受昔日通訊科技限制,「兩層」及「三層」指揮概念可按需要改動,舉例煙花匯演期間若出現炸彈等突發情况,可改由總部指揮中心直接下達命令予分區處理,毋須再經總區協助傳達,以提升指揮效率。
自今年9月26日起,警隊所有行動均統一採用新指揮架構,涵蓋日常行動,以及挾持人質及涉恐事件等特別行動。同樣以煙花匯演為例,總部經風險評估後,直接決定「策略指揮」由總部指揮中心負責,「戰術指揮」由西九龍及港島總區等指揮中心負責,最後「行動指揮」由油尖區及灣仔分區等指揮中心負責。
老差骨指新架構大同小異
有資深警員形容,工作在新指揮架構下「大同小異」,但相信總部按職能分配工作予相關部門,而非安排負責部門後再分配職能的做法,有助不同部門理解各層的職能。另一名資深警員稱,各級人員掌握各層職能後,在傳遞指示及匯報工作能避免混亂;而現時通訊平台亦可確保各級人員即時獲取行動資訊。
參考其他地區做法
英警現行「金銀銅」三級指揮
新指揮架構同時參考其他地區做法,再因應本港情况調整。翻查資料,英國現時採用「金銀銅」三級指揮架構,統籌行動及處理突發事件:先由金級指揮官訂立策略,銀級指揮官制定戰術部署,再由銅級指揮官執行相關工作。金級指揮官須確保戰術與風險相稱,並符合《人權法》等法規。當局會確保所有層級人員獲取所需資訊,掌握如何及何時執行職責,否則有可能癱瘓指揮過程;而所有決定均經此架構溝通,及妥善紀錄供翻查。
明報記者 施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