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6月9日反修例遊行後立法會外爆衝突,一名男警遭男社工踢中頭部,導致右眼及頭肩受傷。男警入稟區院向社工索償,上月在社工缺席下聆訊。法官羅麗萍昨頒判辭裁定男警勝訴,下令社工賠償約44.6萬元,當中包括20萬元痛楚受苦賠償,以及14萬元未能加班的津貼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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