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擊場職員控無牌藏槍 將爭議涉案器械非管制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明報專訊】2020年6月《港區國安法》生效前一日,警方在一名射擊競技場男職員的住所搜出手槍、長槍等物品,該男子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出,兩支涉案手槍和長槍裝填子彈等功能正常,經檢驗後發現它們均曾改裝,無法開火。另外,辯方稱將爭議涉案器械不受《火器及彈藥條例》管制,又說即使它們受該條例管制,被告也對此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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