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備存董事登記 「獨媒」罰款1萬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7日

【明報專訊】網媒「獨立媒體」被票控於2024年8月未於該公司註冊辦事處備存成員及董事登記冊。「獨媒」代表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違反《公司條例》票控,罰款1萬元。

遭告發 公司註冊處上門調查

被告為香港獨立媒體網絡有限公司,被票控兩罪。控罪指有人告發被告於2024年8月23日未有將成員、董事登記冊備存於該公司的註冊辦事處,違《公司條例》。「獨媒」昨晚聲明稱,8月公司註冊處人員登門巡查,代表於庭上稱公司規模小,成立目的為豐富本地媒體生態,以非牟利形式運作。聲明續稱,有備存另外兩份法例要求的公司秘書登記冊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今次事件屬一時錯失,已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