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圖刺法官 「傾向自殘」令特別看管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7日

【明報專訊】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王證瑜本周一(4日)早上審案時疑被持刀男子企圖襲擊,警員即場制服及拘捕該男子,他被控一項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昨日被解到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圖),暫毋須答辯。控方稱,被告控罪書上寫到欲「自我了結」,認為他有自殘傾向。案件押後明年1月3日再訊,其間被告還押「特別看管」。

報稱無業被告李政達(32歲)身穿灰衣灰褲到庭應訊,由至少6名警員看守,神情略顯呆滯,大部分時間望向前方律師席。法庭書記讀出控罪後,被告以微弱聲線表示「明白」。控罪指被告於11月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8樓第8庭,意圖使王證瑜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王證瑜。控方昨於庭上申請將案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被告被捕時管有的4樽液體和兩樽粉末等。

控方續稱,被告上庭前到伊利沙伯醫院接受觀察,醫療報告指他適合出庭,但未能接受調查。醫生報告認為被告有暴力傾向,按被告控罪書寫上表示希望公開事情及自我了結,認為被告有自殘傾向,應接受「特別看管」。辯方無保釋申請,裁判官陳志輝將案押後,下令還押的被告須接受「特別看管」。

散庭後,旁聽的被告母親及其撐拐杖的父親主動向傳媒談及被告情况,形容對事件感到心痛。

【案件編號:KCCC 27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