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六旬漢疑在大埔劏房斬殺女友三母女和縱火一案,昨在高院續結案陳辭。控方指被告謀劃殺害3名事主,3人被發現時疊放一起,必然是被告所為,顯示他案發時無失控,有能力思考和執行計劃,有條理地處理事主身體。此外,當女友和其幼女求饒時,被告說「冇用㗎,我已經斬緊你」,他頭腦能運作,並迅速回應。辯方指被告受女友挑釁犯案。法官今引導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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