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狎繼孫越柙囚23月 官囑出獄「控制慾念」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2日

【明報專訊】六旬退休漢涉趁12歲繼外孫女睡覺時,拉高其上衣偷拍30張胸部照,之後又撫摸對方胸部,更於還押期間在醫院越柙。被告早前承認窺淫、非禮及逃離合法羈押罪,昨在區域法院判囚23個月。法官指出,被告偷拍後曾承諾家人不會再犯,但其後食髓知味非禮對方,寄語被告出獄後「自我約束,控制慾念」,好讓家庭不會再現「風暴」。法官另提到,被告偷拍事主時也有觸摸對方胸部,認為偷拍事件大可以刑罰較重的非禮罪而非窺淫罪提告。

庭上提到,現年64歲報稱退休人士的被告T.F.W.在求情信承認惡行破壞誠信,帶來無法彌補的傷痕;庭上亦提及,創傷報告顯示事主沒患創傷後遺症,但專家鼓勵接受心理治療。

官:偷拍時摸胸 可控非禮而非窺淫

法官陳廣池判刑稱,被告去年3月拍攝事主胸部期間有用手接觸,控方大可就偷拍事件以刑罰較重的非禮罪檢控。陳官稱,受制於被告承認的案情,並考慮到相關案例等,決定判被告就窺淫罪監禁16個月。

就3個月後發生的非禮事件,陳官認為,被告拍攝事主胸部後曾向家人道歉及承諾不會再犯,但最終「因慾念食言」,就非禮罪判囚8個月。此外,陳官就越柙罪判囚4個月,並下令3罪部分刑期分期執行,被告總刑期23個月。

案情提到,去年3月22日,被告趁事主X睡覺時用手機拍攝其胸部。同日晚上,被告次女發現被告手機存有約30張X的胸部照,與被告對質,被告道歉並承諾刪除所有X的裸照及不會再犯。同年6月10日,被告趁X睡覺時用手指輕掃其右邊乳房約一分鐘,被告次女同日報警。

6月21日,正還押的被告因抽筋送院,由懲教人員看守,翌日凌晨4時有護士目睹被告離開病房。被告乘的士離開途中,以司機的電話致電家人求助被拒,最終再次被捕。

【DCCC 128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