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豬仔兼洗錢男共囚7年 另被告囚3年 官:區院「最令人髮指」案件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2日

【明報專訊】近年有港人被「賣豬仔」至東南亞國家,其中一名患輕度智障的事主更被關在籠內4天及遭電擊,最終事主胞妹要支付贖金解決事件。兩名涉誘使他人前往東南亞的男子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昨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56及36個月,法官判刑時不諱言本案是區院最令人髮指的案件之一。本案被判監56個月的被告另涉一宗洗錢案,法官考慮量刑原則,判他就本案及洗錢案合共監禁84個月(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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