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嬰臨時證件北上 4口岸擬可即日申領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明報專訊】現時本港新生嬰兒申請赴內地臨時證件,需至少5個工作天辦理。民建聯主席陳克勤早前爭取放寬安排,他昨日引述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回覆,日後新生嬰兒經4個指定口岸入境內地,可即場申領「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證」,有效期3個月。新措施推出時間有待廣東省相關部門確認。

3個月內可出入境一次

民建聯:待廣東省部門確認

民建聯早前收到多名新生嬰兒家長求助,生育後因為家庭等因素欲即時前往內地,惟目前經中旅社辦理新生嬰兒往返內地的臨時證件,需至少5個工作天,計及假期或需等待一兩星期,早前向內地部門爭取放寬安排。

陳克勤昨日引述國家出入境管理局稱,日後本港新生嬰兒經羅湖、皇崗、蛇口、深圳國際機場4個指定口岸入境,父母攜同嬰兒、嬰兒的身分和出生證明、監護人身分證明,可即場辦理及領取「一次性出入境有效通行證」,在3個月有效期內出入境一次。

陳說,辦證的新生嬰兒無最低年齡限制,出入境一次後,可循現行機制向中旅社申請證件。

陳克勤提到,目前澳門新生嬰兒赴內地的通行證可即日審批,認為新措施是與當地看齊。他感謝內地部門高度重視及支持,將繼續爭取新安排擴展到深圳灣口岸及港珠澳大橋。

全國人大常委李慧琼表示,新措施何時實施要等廣東省相關部門確認。被問到受惠對象,她稱民建聯沒留意求助者身分,不論父母是否香港永久居民都希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