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MIRROR演唱會墜屏案昨在區域法院踏入第十一日審訊,時任康文署外聘工程顧問公司的實習生供稱,他參與涉案演唱會項目後,才首次接觸負重表及懸掛圖則(rigging plan),當時「唔係話好識睇呢啲圖」、「唔知點樣check(檢查)到有錯」,同時強調自己僅擔當輔助角色,經常要向上司匯報。控方專家證人質疑主辦方呈交的懸掛圖則欠清晰,他閱讀時要「靠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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