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騷墜屏案工程顧問:按合約毋須實地檢視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明報專訊】MIRROR演唱會墜屏串謀詐騙案,昨在區域法院踏入第十日審訊,康文署工程顧問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董事溫志華接受辯方盤問時指出,根據輝固與康文署簽訂的合約,他毋須實地視察檢視演唱會主辦方在紅館懸掛的物品有否超重嫌疑,又謂「正常人」難憑觀察估計LED屏幕或喇叭的重量,重申自己負責按主辦方提供的資料檢查。另外,溫確認,他審核主辦方呈交的負重表時,未有索取懸掛物的圖片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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