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案次被告被判賠償兩事主185萬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明報專訊】「綠石數字資產平台」(JPEX)疑違規在港宣傳及經營,首宗民事索償案有兩名事主入稟區院向JPEX集團等共7名被告,追討24萬泰達幣或185萬港元。被告之一、JPEX在港註冊公司上月缺席聆訊,法官周昭雯昨頒下判辭,指該公司作為營運者有份持有資產並構成明示信託(express trust)卻違反責任,特別是首原告案情明顯有力,遂應兩人申請下令該公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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