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情况可早領 「永久離港」最多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26日

【明報專訊】根據法例規定,強積金計劃成員只可以在6項特定情况下,於65歲前提早取回強積金,包括永久離開香港、提早退休、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其中涉永久離港的個案最多,以2022年至今年首半年計,均佔整體四成至逾半(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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