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分裂入獄 國安條例生效未獲減刑 美隊二覆核指未顧更生 官:多此一舉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明報專訊】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圖)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因獄中行為良好獲減刑三分之一,惟獲釋前兩天《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而未獲減刑。馬早前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昨開庭審理。馬一方認為懲教署長處理被裁定危害國安罪行的囚犯之個案,除了考慮囚犯會否不利國家安全外,應兼顧囚犯更生等多重因素,惟法官李運騰認為多此一舉,指相關條文已規定署長只須考慮囚犯提早獲釋會否不利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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