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逢國助理兼區議員 控13年前與女童性交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明報專訊】身兼立法會議員馬逢國助理的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涉逾10年前非禮女童和與她性交,被控各一項猥褻侵犯罪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昨於區域法院提訊。施駿興擬不認罪,案件排期至明年9月15日開審。辯方另為被告申請修改保釋條件,遭控方反對,法官郭偉健最終拒絕辯方的申請。

兩項控罪指,被告施駿興(37歲)於2008年11月某日在土瓜灣高山道公園猥褻侵犯11歲的女童X,以及於2011年3月14日在天水圍某單位與13歲的女童X非法性交。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2000元現金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開香港。

辯方稱被告已委聘資深大律師,本周才得悉控方申請證人電視直播作供,冀押後處理申請,以待索取法律意見。控方將傳召兩名證人及兩名警員作供,並播放約29分鐘錄影會面片段。案件暫定明年9月15日開審,明年3月25日審前覆核,處理電視直播作供。

【案件編號:DCCC 9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