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記我所聞:再而衰,三而竭?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明報文章】財富可以繼承,因為錢財終究身外物,是客觀存有;才華與志向卻是無形無相,難以相提並論。隨着社會文化與教育制度的轉變,建立代代相傳的家族事業更見困難,也不見得必要。如果兩代皆為傑出音樂家已不易,何况第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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