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機管局前高級項目工程師涉嫌虛報曾為「三跑道系統項目」檢查土壤樣本等,因而被控1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出,被告發現涉案地盤監督紀錄欠準確後,已即時向上司求助,反問若被告存心欺騙,為何會「自揭肚皮」;加上曾突擊檢查被告的屋宇署工程師證供不可靠、不可信,終裁定被告全部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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