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住已婚宿舍8年 離婚警判賠56萬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明報專訊】時任警員於2000年隱瞞他已離婚的狀態,申請到已婚警務人員宿舍,居住超過8年。他事後被政府以民事索償方式入稟,追討租值補償金及家俬津貼,區域法院昨就損害賠償的評估裁決,被告須向政府賠償約55萬元租值補償金及9616元家俬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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