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少歐美國家奉行「醫藥分家」制度,只有藥劑師可合法儲存藥物和配藥,醫生診所只可儲存急救藥品。本港一直未有明確分開醫生和藥劑師角色,而政府正探討加強社區藥房功能,基層醫療委員會委員林正財認為未來毋須一刀切執行「醫藥分家」,應走中間路線,包攬「醫藥分家」和「醫藥一家」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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