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患思覺失調男子在精神復康中心結識有抑鬱症及輕度智障女子,在家強姦女方,事主事後受創曾割腕。涉案男子昨在高院承認強姦罪,判監5年4個月。法官黎婉姫稱,被告雖沒有射精,但他並非刻意不射精而是不能,其間被告沒用避孕套及看色情影片,加上事主有精神問題及承受心理創傷,均屬加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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