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兩被告得直 上訴庭:監獄國安考慮判時未生效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1日
【明報專訊】涉「12港人」案的廖子文和鄭子豪,2019年在灣仔一單位管有半製成汽油彈等物,他們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分別判囚28及27個月,連同偷渡潛逃的妨礙司法公正罪,總刑期31個月。兩人不服刑期上訴,今年3月被裁定上訴得直,上訴庭頒判辭稱,兩名上訴人在獄中行為良好,一般預期會獲得減刑,除非有特殊情况,例如於《監獄規則》新增對國安的考慮,然而法庭口頭宣判時,修訂尚未生效,因此非本案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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