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遠擬運灣區處理 焚化爐底灰製建材 環團:官員稱符公約 外國存爭議
文章日期:2024年9月29日

【明報專訊】垃圾徵費暫緩推行,本港首座位於石鼓洲的垃圾焚化爐I.PARK1預計明年落成運作,經焚化的垃圾體積大減九成,但並非所有垃圾都「灰飛煙滅」。環保署回覆本報查詢稱,I.PARK1每日料產生265公噸爐底灰,將送往堆填區棄置,待擬議的I.PARK2於2030年代初投入運作,兩者合計每日最多約1465公噸廢灰會一併運往其他地方作資源化利用。環評報告指出,廢灰會用於循環再造低碳綠色建材,並推動有關物料應用於本地工務工程。據本報了解,環保署今年7月曾與環團開會,會上有官員稱爐底灰可運到大灣區其他城市處理,並符合《巴塞爾公約》。有環團表示外國對於將爐底灰混入建材仍具爭議。

明報記者 馬耀森

I.PARK1明年運作 爐底灰送堆填

I.PARK2啟用後全作「資源化利用」

環保署正就I.PARK2的環評報告諮詢公眾,諮詢期至10月11日,稍後提交環諮會大會審議。報告顯示,擬議於屯門曾嘴興建的I.PARK2每日焚燒垃圾量達6000公噸,估計每日產生約660至1200公噸爐底灰,將與I.PARK1約265公噸爐底灰一併處理,爐底灰經篩選及去除金屬後,會「運往其他地方作資源化利用」,如嘗試所有方案均未能成事,方會考慮將爐底灰運往堆填區,強調為最後辦法。

報告未有交代爐底灰最終運到什麼地方處理。本報向環保署查詢,獲回覆爐底灰的處理除包括利用磁力分離機從中提取及回收含鐵金屬外,還會採用渦電流分選技術,以提取及回收非鐵金屬如鋁和銅,並透過破碎及篩分方式提高剩餘骨料的品質,以用於循環再造低碳綠色建材。

環署:先提取金屬 再提升骨料品質

可作低碳水泥等 推本地應用

署方發言人稱,參考內地和其他地區經驗,爐底灰經處理後所產生的骨料一般適合用作低碳水泥、非結構混凝土骨料、路基墊層骨料等。環保署未有正面回應會否將爐底灰運往大灣區其他城市處理。

環保署又稱,正與相關部門探討發展本地資源化,利用爐底灰所產生骨料的可行性。為推動有關物料在本地工務工程的應用,政府會與相關部門研究,以制訂適用於香港的物料規格要求,視乎未來爐底灰本地資源化利用的實際情况,政府將進一步探討在其他地區資源化利用的需要及其可行性。

翻查I.PARK2的環評報告,現代焚化爐即使以850℃以上高溫焚化垃圾,過程仍會產生爐底灰,主要成分包括二氧化矽、氧化鈣、氧化鋁、氧化鐵等。報告指出,爐底灰會「運往其他地方作資源化利用」,大前提是符合相關產品要求;以內地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的爐底灰作混凝土骨料用途為例,需符合國家標準,亦即《GB/T 25032-2010生活垃圾焚燒爐渣集料》相關要求,對於爐底灰資源化利用的其他用途,或需符合更嚴格的處理要求。

環團:含重金屬等 混建材或損環境健康

綠惜地球助理環境事務經理陳永傑表示,焚化爐的爐底灰含重金屬,甚至致癌物質二噁英,即使全程密封處理,無論運到內地或在本港堆填都要小心處理,政府應向公眾交代更多細節,確保處理過程不會影響公眾健康及污染環境。

陳又稱,即使本港引進現代焚化爐亦非「一『爐』永逸」,垃圾在焚化過程雖然體積縮減,但會轉化成毒性甚高的殘餘物,「現時垃圾體積大但毒性低,將來垃圾體積小但毒性高」,外國對於將爐底灰混入建材具爭議,爐底灰被指含有毒物質,或會釋放到環境,甚至影響人體健康,本港爐底灰無論堆填或跨境處理都必須謹慎行事,例如制訂嚴格的運送及儲存標準。

(城市保育)